農業部防檢署預計今年 7 月起有條件放寬狂犬病施打條件,只要是飼養於室內的家貓,外出時會以箱籠裝載等避免貓咪脫逃措施者,就不再強制施打狂犬病疫苗,不過會外出的貓隻考量到有機會接觸其他動物的風險,仍需要施打狂犬病疫苗。
台灣為狂犬病疫區,狂犬病一旦發病致死率幾乎達 100%,因此根據政府規定,飼養犬貓等哺乳類動物應施打狂犬病疫苗,飼主每年必須為家中飼養的犬貓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,飼養的犬、貓於三月齡以上時應注射第一劑狂犬病疫苗,以後每年定期補強注射一次。
農業部先前公告,將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修正為「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」,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貓飼主有 1 年緩衝期,至 2026 年 1 月 1 日後,若未為貓辦理登記並植入晶片,將依規定處以 3 千至 1 萬 5 千元罰鍰。有飼主擔心,寵物登記的資格需幫貓咪施打狂犬病,現行市面常見有佐劑疫苗會引發肉瘤,且無佐劑疫苗價格較昂貴。對此,防檢署證實已與地方政府協調,並將陸續公告,規畫全國於 7 月 1 日一致上路。


除了家貓免施打狂犬病疫苗,另外鰭足類動物、經執業獸醫師診斷有不適合注射狂犬病疫苗的情形,備有執業獸醫師開立之證明文件,也可免強制施打。
文、圖/闕雁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