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林口區瑞平里一位農民發現自家農地遭破壞,農作物被啃光,沒過多久於附近看見一隻流浪的麝香豬在路上逛大街,頓時知道兇手是誰。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協助帶回,公告後無飼主接回,事後已幫麝香豬找到新家。
新北市動保處表示,此次事件麝香豬應是被飼主棄養至瑞平里,豬隻有尋找食物的本能,因此農民辛苦耕種農作物變成豬隻的盤中飧,農作物全被啃食破壞,農民看到當下傻眼卻也只能認栽,沒多久發現有一頭麝香豬在路上行走,於是聯想推論造成辛苦耕種的農作損失兇手應該就是牠,後續通報動保處帶回安置。

麝香豬皮膚白裡透紅,毛色如乳牛有大塊黑白色,由於生長增重速度較慢,性格溫馴及外型可愛,常被民眾當成寵物豬飼養,但牠空間需求大,並非合適所有家庭飼養。動保處除了立即上網公告招領也再次到瑞平里詢問附近居民與里長,不過都沒有人知道這頭豬是什麼時候從哪裡來,在苦惱沒有任何進展時,來自雲林的林姓農戶注意到動保處公告,替這頭麝香豬感到非常心疼,於是聯絡動保處依程序辦理認養。

林姓農戶表示,家中除了有寬敞空間可以飼養動物,長輩也是獸醫師,因此提供豬隻飼養空間、活動場所、乾淨飲水飲食和動物健康都是沒有問題的,所以有意認養這頭麝香豬,麝香豬抵達雲林新家後,迅速適應新環境,很高興家中多新成員,現在這頭麝香豬與原本就飼養的羊隻一同作伴生活,生活過得悠哉開心又愜意。

動保處獸醫師黎玉葉表示,民眾若發現疑似流浪豬隻,請即通報動保處,切勿自行接觸或餵食,此事件飼主可能一時興起飼養,後來發現無法妥善照顧,最終選擇棄養,呼籲社會大眾,飼養這些特殊寵物前一定要考慮自家環境及經濟條件,了解寵物特性及飼主應負責任且棄養後不僅影響社區環境,還可能成為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的潛在風險源,對防疫與公共衛生造成威脅。


新北動保處表示,飼主除了應管束好豬隻避免逃脫,如不顧防疫風險而放任豬隻隨意遊蕩,依動保法可處 3000 元至 1 萬 5000 元罰鍰;另外棄養豬隻依動保法第 5 條第 3 項規定可處 3 萬元至 15 萬元罰鍰,如證實豬隻染疫導致散播疫情或棄置豬屍者,經查證屬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3 條最重可處 100 萬元罰鍰。
文、圖/闕雁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