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泰山區大科一路傳出有汽車駕駛綁狗拖行的事件,一輛行駛中的汽車後頭綁著一隻黃狗沿路拖行,狗狗四肢和腹部嚴重磨傷,甚至有骨骼暴露。新北市動保處介入調查,得知為飼主忽失所導致,已自行送狗狗就醫,由於犬隻受傷嚴重,動保處依法裁罰 7 萬 5 千元並沒入犬隻。

新北市泰山區大科一路行駛中的車輛於 7 月 27 日下午 4 時 10 分左右,後車廂綁著一隻狗在路上拖行。熱心民眾見狀立刻加速攔車,車主才驚覺犬隻被拖行,隨即下車查看,影片曝光後引發社群熱議。動保處獲報立即調閱相關車籍資料,並與警方合作調查,聯繫蘆洲分局五股分駐所迅速調閱車籍,經與飼主確認約談後,得知犬隻當天已送醫治療。飼主表示,家人疏忽將犬隻綁在車後導致他未察覺。

經獸醫師診斷,犬隻四肢及腹部因摩擦受傷嚴重,部分傷口深及肌肉,甚至暴露骨骼,目前仍需持續住院換藥及觀察,若傷口照顧不良可能導致蜂窩性組織炎導致須截肢。

飼主表示,當時出門沒發現家人將狗綁在車子後方,完全是疏忽導致,並強調「平常對牠很好,真的不是故意的!」,但傷害已造成,動保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 5 條第 2 項各款規定,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,應提供適當、乾淨、無害且安全的食物與環境,另不得以汽、機車牽引寵物,若造成動物受傷可依同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 款,過失使動物遭受傷害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台幣 1 萬 5 千元至 7 萬 5 千元罰鍰,本案違規情事重大,依據動物保護法裁罰最高 7 萬 5 千元罰鍰,沒入犬隻,並列為黑名單,終身不得飼養犬貓,及需參加動保講習。

新北市動保處呼籲,隨著車輛數量增加與假日出遊頻繁,飼主應謹慎注意寵物安全運輸,避免因疏忽導致動物受傷或違法,出門前多看一眼、確認毛寶貝安全沒問題,是每位飼主最基本的責任。
文、圖/闕雁琳